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09-02浏览次数:1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指南》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面向全省从事自然科学(不含医学)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全职在豫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列为推荐对象。

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人选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2.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

3.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获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一名)。

三、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5日17: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人员业绩汇总表》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52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szk@zzuli.edu.cn.

本次申报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系统”(http://xbgl.hrss.henan.gov.cn:8091/)申报请各单位提前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分配系统账号。

 联系人:姜倩    张焕君   联系电话:86608211  86608217


申报人员业绩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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