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次数:456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步伐,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郑轻院〔201039号)的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郑州轻工业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

2. 具有硕士学位教师来校工作须满三年,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来校工作须满一年。

3. 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 业务水平较高,能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教学效果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5. 获资助后拟开展的研究项目有创新性构想。

6. 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是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后备人选,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16403号)文件精神,优先推荐具有以下条件人员: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评价优秀,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研究,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优良;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研究或应用技术创新和转移研究,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社会服务能力方面成效突出。

三、资助方式

1. 以竞争选优、项目申报方式进行(分为资助计划项目和指导计划项目两种方式),适当开展重点资助、追踪资助。指导计划项目批准立项后,适当开展预研工作,作为再次申报资助计划项目的培育项目。

2. 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培养期为三年。资助计划项目依据不同学科,资助额度有所侧重,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0.5万元,工科及实验性理科1万元。

3. 未入选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者,无资格申报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1410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科学校区后勤楼522房间):

1. 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原件1份(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 汇总表1(见附件3)(请按推荐顺序进行排序),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szk@zzuli.edu.cn );

3. 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所填成果均为近三年来(201811日至今)的业绩。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须注明收录情况及检索报告,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即可)、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以上所有复印件需经单位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张焕君  联系电话:86608211

                          

 

 

                            人事处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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