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02-28浏览次数:450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外〔20213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规定的申请条件。

2.访问学者应为国内各单位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具有国际或全国艺术竞赛、展览(演)参赛经历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工作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701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研究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80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51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3.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4.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申请时未达到条件者,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5.具体事宜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07

四、注意事项

1.相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发展潜能、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择优推荐。

2.申请人应选择艺术教育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或机构。慎重选择留学国别和留学单位,留学资格取得后,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更改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以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3.申请人正式邀请函中需明确体现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工作单位)、留学身份、留学起止年月、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等;邀请函中对外语水平有特殊要求的须达到对方规定的要求。

4.留学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与承担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相一致。应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留学单位及导师的基本情况、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5.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10-331日。申请人须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6.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12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五、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39日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科(科学校区办公楼528),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师发展科邮箱:jsfzk@zzuli.edu.cn

1.《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研修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3.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联系人:连清平  戎璐   联系电话:86608213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228

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附件.zip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