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20〕378号)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对象
1.推荐名额
限额推荐,2020年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指标为2名。根据我校实际,各二级学院(中心)限推荐1人。
一般从符合条件的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中推荐人选,特别优秀的可不受此限制。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和世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
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世界或亚洲三大赛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7.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8.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9.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10.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各单位请将以下申报材料于9月11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1.《申报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附件1)1份,表中涉及到的个人证书、业绩成果均需提供复印件。材料请按顺序排放,暂不装订。
2.《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汇总表》(附件2)1份。
3.待校内推荐后,推荐人选请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20〕378号)文件规定,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实行无纸化申报。
联系人:张焕君 联系电话:86608211。
人事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