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5-07浏览次数:1686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的通知》(豫人才〔20175号)、《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837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满足《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三个层次的认定标准的人员。(见附件1)。

二、申报人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突破或提升;

4.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

各单位请于2020518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科学校区行政楼52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 szk@zzuli.edu.cn

1.《高层次人才认定信息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

2.《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正反双面打印,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并盖章)。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1份及扫描件电子版。

4.申报层次所需条件对应的支撑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等)复印件1份及扫描件电子版。

以上材料34的扫描件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四、其他

根据河南省有关精神,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按照常态化、相对集中原则办理。对于符合文件规定硬性条件人员,可以直接认定,随时申报。以“相当层次”申报需经专家研究认定的,需根据省教育厅安排集中申报。

联系人:张焕君    电话:0371-86608211                                     

 人事处

      20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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