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03-06浏览次数:658

校属各单位:

为加大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支持力度,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及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后备人才,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进程。现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现将申报2019年第一批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留学身份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研究6-12个月。

二、申请条件

1. 爱岗敬业,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业绩突出,身心健康。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学校预选拔通过人员,需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报名时须取得正式邀请函。

4.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岁(应为19734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岁(应为197841日以后出生)。

5.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见附件1)。

6.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出国(境)进修管理办法》(郑轻院[2013]52号)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留学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来校工作满3年。

7. 申请人出国研修计划应依托在研教学、科研项目进行申报。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8. 具体事宜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http://www.csc.edu.cn/article/1077

三、注意事项

1. 各学院应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发展潜能、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推荐,有计划、成梯队、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合作交流。

2. 申请人应慎重选择留学国别和国外留学单位,留学资格取得后,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更改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以及延期派出的申请。请各位老师在申报时合理选择留学院校和留学专业,做好出国留学规划。

3. 申请人正式邀请函中需明确体现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工作单位)、留学身份、留学起止年月、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等;邀请函中对外语水平有特殊要求的须达到对方规定的要求。

4. 留学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与承担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相一致。应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留学单位及导师的基本情况、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5. 本批次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1231,请申请人提前联系,按期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315日(星期五)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东风校区办公楼110):

1.《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3. 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联系人:张焕君   联系电话:63556050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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