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5]2号)、《郑州轻工业学院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和《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现将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人事处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具体组织工作,党委组织部负责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具体组织工作。各单位要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岗位聘用合同为依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三、考核时段
教职工年度考核按自然年进行,即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四、考核办法、程序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要求进行;教职工年度考核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要求进行,具体程序为: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根据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写出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公开述职。被考核人在所在基层单位述职,基层单位针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鉴定,并写出切合实际的评语。
3、综合评价。各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基层单位评定的意见,对被考核人进行全面评价,确定考核等级,填入考核登记表。
4、各单位需将考核结果张榜公布。
5、学校审批。
五、其他
1、本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的教学单位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在平均比例的基础上上浮3%;年度考核结论为良好、合格的教学单位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为平均比例;年度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教学单位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为7%。
2、人事代理制人员,正在办理调动、录用手续的在岗人员在现单位参加考核。
3、2015年10月1日以后来校工作及调整校内单位的人员在原单位按原职务参加考核。
4、2015年6月30日前退休人员,不再进行考核;2015年7月1日后退休人员,须在退休前所在单位进行考核。
5、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6、请各单位于2016年1月8日前将考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版报人事处(东风校区办公楼103室)。
联系人:
邮箱:rsk@zzuli.edu.cn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