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1年度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结项考核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发布时间:2015-12-17浏览次数:1027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近期组织2011年度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结项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形式

为充分发挥单位在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管理中的作用,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郑轻院[2007]18号)、《<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郑轻院[2008]13号)的有关要求,自行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人事处安排工作人员参与考核全过程,相关条件的把握见附件中《关于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结项考核有关问题的说明》。

二、考核时间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核时间,1231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三、专家组组成

考核专家组由各单位学术委员会成员、项目主持人所属相关学科带头人、系(教研室)主任等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

四、参加结项考核项目主持人名单(参加结项考核人员为20116月至20127月期间申请立项人员及2014年延期结项人员,共计47人)

电气学院:毋媛媛  蔡超峰  丁国强 

机电学院:张段芹  乔东平  王才东     

计算机学院:王凤琴  李灿林  苏日建         

吴怀广  丁汉清  杜保强  尹毅峰

材化学院:黄改玲  孙淑敏  王培远  绪连彩  张智强  朱学文

         高海丽      郭东杰 

食工学院:张    李星科  胡金强

经管学院:黄晓红      范建民  周晓东       

         高大伟  冉净斐  闫碧玮

物理学院:袁朝圣

政法学院:万广军  王天笑  侯圣伟

思政部:张    陈家顺 

数学学院:刘 

艺术学院:汤梦箫

外语学院:刘秋瑞  邱洪瑞

五、有关事项:

1. 参加结项考核项目主持人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郑轻院[2007]18号)和《<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郑轻院[2008]13号)文件规定,认真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结项审批表》,经签字、盖章后交所在单位办公室。

2. 各单位须在考核工作进行前2天内将本单位考核工作安排、考核时间、考核地点、专家组组成情况及项目主持人所填写的《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结项审批表》复印件一份报人事处师资科。

3. 各单位考核后,须在1231日前将《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结项考核评分表》、书面考核结论及签署过专家组考核意见的《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结项审批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4. 项目主持人因特殊原因或项目本身因特殊因素不能参加结项考核的,项目主持人须提交书面延期结项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122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一年结项。

5. 项目主持人所填报的科研业绩情况及指导青年教师和硕士研究生等情况由所在单位主管科研副院长(副主任)审核签字。

 附件.rar

 

人事处

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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