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发布时间:2015-11-13浏览次数:144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5]8号)要求,按照2015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体安排,现将我校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人员范围

1、免试人员: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于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2、参加面试人员: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笔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面试。

二、材料受理时间

   1、各单位务必于20151125日下午6点前,将所有申请认定人员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东风校区办公楼108室),逾期不再受理。

2、各申请老师务必于201611209001131700前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具体报名事宜见通知第四部分)。

3、请各申请老师务必于(免试人员:111718日;参加面试人员:自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至20151125日)到中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需携带的材料及注意事项:①《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两份,B5纸双面打印,体检表应贴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致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②本人身份证原件;③体检费180元;④体检时间为早上6:40-10:00,空腹,体检前一天晚上不要饮酒。体检结果由人事处统一领取,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送材料种类

所有材料由二级学院为单位上报,暂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一)二级学院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

2、人员花名册Excel格式电子数据(见附件),电子数据发送地址:szk@zzuli.edu.cn

3、报送材料时,各单位一并交纳参加面试人员测试费,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收缴,每人278元。

(二)个人的申报材料包括:

申请老师请认真阅读并按《申请个人材料整理要求》填写各项表格,准备各项材料。

1、个人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人事处提供)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聘任专任教学人员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人事处提供)。

     8)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个人到教务处打印本人课程表)。

2、材料整理要求

个人材料分两套整理:

     第一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认定结束后返还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第二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及各类复印件。复印件使用B5型纸单面复印、缩印。认定结束后留存教育厅备案。

《体检表》内所附各类单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

各类证书复印件(B5纸单面复印或缩印)需本人签字确认。

四、认定信息网上填报要求

高校面试成绩2016111日公布。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由申请者本人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haedu.gov.cn)点击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入口,或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认定信息网上填报日期:201611209001131700

2、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据实、正确填报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点选择:在郑高校申请人选择郑州高校确认点  

4、申请人填写全部申请信息并确认无误后,需点击提交按钮,方能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5、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必须规范填写单位全称。

6专业类别栏目须按照申请人学历性质分别选择师范教育类非师范教育类,具体要求如下:

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非师范专业毕业和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暂需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7申请任教学科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

8、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本人近期纯色背景大头照),申请人须提交与申请表上所贴一致的同底照片。

9、申请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并正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以备密码丢失找回密码时使用。

10、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如2015年上半年已取得某类教师资格,下半年则无法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全国信息系统不接纳其认定数据)。

五、相关注意事项

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抓紧时间,按照要求,认真把关,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高校教师资格面试拟于20161月上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及时关注人事处相关通知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

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科,电话:63556050

附件.rar

 

人事处

                                    201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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