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发布时间:2015-03-24浏览次数:574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15]8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申请设立工作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二)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三)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四)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推荐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有关要求

1、申请设站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附件2),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请申请设站单位于2015327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4份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东风校区办公楼108)。

2、申请设站单位须于2015315-415日登录中国博士后(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专项入口,按照“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3、联系人:张焕君,联系电话:63556050

                         

人事处

                      2015324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15]84号)

     2、《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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