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4年年终工作量及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郑轻院党[2012]39号)有关规定, 请校属各单位于2014年11月27日前将本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校内自筹部分)二次分配方案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根据工作量核算归口管理的原则,请各工作量核算归口单位于2014年12月22日前将各单位工作量分块核算结果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人事处。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建筑环境工程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各类工作量单独核算。
联系人:姚老师 电话:63627372
电子邮箱:lzk@zzuli.edu.cn
人事处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