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报教职工考勤情况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发布时间:2014-10-11浏览次数:582

校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办法(试行)》(郑轻院[2008]81号)的要求,各单位需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的考勤情况,现有部分单位仍未报送。请各单位考勤员按照文件要求,于10月14日(周二)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教职工考勤情况及请假手续报人事处综合科。


   地点:办公楼110室   电话:63627002

人事处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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