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教师节将至,学校将对2014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是指:在教育战线工作累计满三十年、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期间不在教育战线工作的年份不计算在内)。
2、请各单位认真统计本单位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不含已表彰过的教职工),并组织填写《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登记表》、《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汇总表》,于2014年9月2日(周二)下午6:00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荆晓艳 电话:63556503
附件:1.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登记表.doc
人事处
201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