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和校对编制实名制个人信息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发布时间:2014-05-28浏览次数:2751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编办要求和河南省编办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2014年上半年要实现河南省机构编制系统联网,并全面部署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版软件。为确保网络版软件中机构编制人员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根据省编办要求,请校属各单位所有在编人员填写和校对个人基本信息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填写和校对个人基本信息表。各单位指定1名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于529日前到人事处领取本单位职工的基本信息表,并发给职工个人填写校对。如果表中信息与实际相符,请本人确认签名、填写填表日期,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交到人事处;如表中信息与实际不一致,应将实际情况在表的相应部分直接更改,但必须提供相关依据复印件(不提供者不予认定更改),经本人签名、填写填表日期,单位审核盖章(包括个人表及所有复印件)后统一交到人事处。信息表中的“审批时间”、“入编文号”两项内容不需填写或更改。填写说明及样表见附件。

2、提交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要求为彩色,jpg格式,小于100kb,像素200*130,正反面均需扫描,且正面、反面各生成1个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为:单位+姓名(正面)、单位+姓名(反面)。各单位由专人负责汇总整理本单位在编教职工身份证扫描件电子文件,需通过优盘统一报送到人事处,请勿用网络传输相关电子信息,注意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此表要求永久保存,为避免录入错误,填写时请务必书写工整,保持整洁。

    4、此次编制实名制人员信息采集核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并务必于66日前将本单位职工的个人信息表及身份证扫描件报送到人事处,逾期不交者,按照原始个人信息上报省编办,后果自负。

联系人:荆老师   电话:63556503

 

附件:

1填表说明.pdf

2人员基本信息样表.doc

                              人事处

20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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