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直属系、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开展2013年度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前期人事处组织了申报、资格审查和材料收集审查工作。为切实做好评审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
本年度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由各院(直属系、部)组织本单位的博士基金资助项目立项评审,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博士的学科、专业方向及研究团队归属等进行科学论证,对其申报的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充分发挥博士科研基金的使用效益。
二、评审方式及程序
1、申报人按照抽签顺序,使用PPT格式文档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分为研究工作意义、创新性、可行性、研究基础、研究条件、效益分析、经费预算等方面。
2、专家组成员进行质询、答疑;对项目申请书中相关内容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3、专家组量化评分,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审批量化评分表》(附件1),平均分在60分以上视为评审通过,同意立项。对于项目申报准备工作明显不充分,研究方向游离于学科发展方向或团队方向、缺乏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基础和条件的项目,建议暂缓立项,待准备成熟再立项。
4、专家组评议,根据申报人得分情况进行排序,提出建议资助金额(工科、实验性理科资助金额为6—10万元,分为6万、7万、8万、9万和10万五个档次;文科、非实验性理科资助金额为3—5万元,分为3万、4万和5万三个档次),填写《2013年度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统计表》(附件2),报学校研究。
三、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郑轻院[2007]18号)、《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郑轻院[2008]13号)文件规定,进行立项评审。
2、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内容可以是博士毕业论文研究内容的延续或创新,但不资助重复研究。立项评审时可参阅申报人提供的博士毕业论文。
3、请各院(直属系、部)派专人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相关评审材料,并于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18:00前将本单位评审专家组组成、评审时间、地点等书面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108室),评审结果及建议资助金额的评审标准(见附件2)于12月19日(星期四)18:00前(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人事处师资科。
4、项目申报人根据评审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认真修改、完善《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审批表》中相关内容,经二级学院(直属系、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院(直属系、部)指派专人收齐后上交人事处备案。
人事处
2013年12月12日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审批量化评分表》
附件2. 《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