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办法(试行)》(郑轻院[2008]81号)的要求,各单位需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的考勤情况,现有部分单位仍未报送。
为配合学校下半年精神文明奖发放和年终绩效工资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现需对本学期教职工考勤情况进行统计。请各单位考勤员按照文件要求,务必于12月5日(周四)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教职工考勤情况及请假手续报人事处综合科(办公楼110室)。
人事处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