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教职工基础信息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发布时间:2013-10-15浏览次数:2743

 

校属各二级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召开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培训工作会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师司[2013]88号)和1010日全省高等学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培训工作会议要求,为了完成1027日前我校教职工基本信息入库的目标,现将基础信息采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意义

    此次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是为了加快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进程,由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各省教育厅统一开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二、信息采集的重要性

    1、此次信息数据采集所用的采集表由国家教育部设计下发,并在系统设置中为每所学校预置唯一的EXCEL采集模版和学校名称和学校标识码。模版不能混用,格式不容修改。

    2、所有报送数据将由学校上报至省教育厅,并经省教育厅在采集系统中逐级审核上报至国家教育部审核入库,审核未通过,将逐级驳回至个人,修改签字后重新报送、上传审核入库。

    三、信息采集的要求

    1、校属各二级单位需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信息采集工作,填写时需严格按照教职工信息采集表填写要求,规范填报信息,填写完毕后需本人签字确认。基础信息项由学校人事处提供。

2、校属各二级单位负责审验本单位教职工全部信息项,确保信息内容真实无误。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教职工,确保每一位教职工签字确认采集信息,务必于1022日上午12:00之前完成本单位教职工数据采集汇总和报送工作。

四、教职工基础信息表填报和报送工作说明

1、采集对象

我校全部事业编制教职工和人事代理制聘用教职工,不含兼职教职工、代课教师、临时聘用人员。

2、教职工填报说明

1)所有教职工均需填写《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采集表》),本人签字确认。

2)非专任教师只用填写基本信息,专任教师除填写基本信息以外,还必须填写“专任教师信息栏”的内容。

3)基本信息参照人事处下发的个人信息填写。如有更改,需提供相应更改依据,并在人事处下发的个人信息对应部分注明。

4)必须参照《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高等学校)》及《基础代码表》填写此表,不得随意填写非指标内的内容。所有标有“★”的栏目必须填写。

5)获得最高学历(学位)的院校或机构,必须填写与学历(学位)证书上一致的校名。

3、各部门上报说明

1)各部门应尽快将本部门《采集表》收齐并审核,将信息汇总录入至《郑州轻工业学院高校教职工信息采集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2)《采集表》纸质版及《汇总表》电子版务必于201310221200时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

3)填写《汇总表》(见附件,汇总表必须使用下发的EXCEL文件进行汇总,不得修改文件格式。如果在汇总表使用中出现问题,参照附件《指标解释及基础代码表》第21页“Excel模板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解决,其中如需“MSCOMCTL.OCX”控件,人事处可发至邮箱)。

4、请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图书馆、附属学校、后勤集团、电机电器厂、科工贸公司指派一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1016日(周三)下午4:30到图书馆第三会议室参加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培训会。

人事处人事科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63556503

办公地点:东风校区办公楼103   电子邮箱:rsk@zzuli.edu.cn

 

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基础信息表采集附件.zip

1.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高等学校)

2.指标解释及基础代码表

3.《郑州轻工业学院高校教职工信息采集汇总表》

4.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高等学校)(填写样表)

                                 

人事处 

                                     201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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