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严肃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纪律,维护职称参评、推荐、评审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确保正常的办公秩序,现就我校2013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各单位对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违反政策规定为参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参评人员应如实填报、提供相关材料,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学校各单位和职称参评人员要自觉维护职称评审纪律,杜绝找人说情、拉票、请客送礼等违纪行为。严禁参评人员向学校有关人员送阅参评材料,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严禁有关人员收取、评阅参评人员与职称评审有关的材料。对违反有关纪律规定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校纪检举报电话:63556903,举报信箱:jiwei@zzuli.edu.cn
职称办举报电话:63556050,举报信箱:szk@zzuli.edu.cn
校纪委
监察处
职称办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