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67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选拔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的规定。
注:郑轻院[2010]39号文件中规定,“未入选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者,无资格申报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
三、分配名额及资助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分配我校8个名额,根据我校实际,各院(直属系、部)限报2人。
“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所在院(直属系、部)推荐意见。
2、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15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一级学科填写)。
3、申请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由科技处审核后在申请表加盖公章)。
5、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
6、上述材料务必于2013年9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张焕君
联系电话:63556050
人事处
201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