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3]60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评选面向高等学校在职在岗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已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的人员、在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推荐范围。
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评选的对象:对行业科技进步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及理论研究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专门人才,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二、 推荐人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努力拼搏、开拓创新、勇于攀登、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具有生动感人的先进事迹、较为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在科研生产一线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对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同时具备下列第一款条件之一和第二款条件之一:
(一)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领域,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取得重大创新和突破,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被国内外权威检索系统和同行广泛引用,得到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对本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在研究现实和历史重大问题上有开拓意识,并取得创新成果,在解决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中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2、在工农业生产领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或重大技术发明,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技术成果能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业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3、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先进的理念和丰富的经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在医疗卫生领域,精通医学理论,具有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医术高超,得到省内同行公认,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地位,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例;或在生物医药、疾病防控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社会影响广泛。
5、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与技术,成效显著,得到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企业取得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科技、教育管理领域,创造性地提出和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推动科技、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6、在宣传文化领域,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或其他宣传文化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在记录社会进步、反映时代风貌、体现文化发展中具有标志性或代表性的意义,在全国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持续的社会影响力。
7、在其他领域取得过重大成果,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者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三位或二等奖首位人员;
2、国家发明专利金奖前二位人员;
3、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6、国家级高校教学名师奖或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
7、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人员;
8、在重大体育运动项目中,培养的运动队或运动员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冠军并获国际体育比赛前三名的教练员;
9、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10、中原学者、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获得者;
11、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首位人员,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首位人员。获得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12、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业内公认的特殊人才。
三、推荐指标
河南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指标为1人。
四、推荐程序和待遇
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文件规定向所在单位申报,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进行推荐,并将推荐人选报人事处,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遴选,将遴选出的申报者推荐至教育厅。
经批准的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由省政府授予“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并予以表彰,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五、推荐材料
1、推荐报告2份。
2、《申报人选符合推荐条件情况表》2份。
3、《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2份。
4、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1份,要有代表性,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篇幅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
5、推荐人选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6、推荐人选取得的各项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主要包括:符合推荐条件的证明材料和《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中相关栏目所填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论著、论文复印件。证明材料须附清单,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原件由各单位负责审核,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7、《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数据1份。
8、以上材料所涉及到的表格均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下载中心下载。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勿过度包装。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首届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字样。
请各单位于2013年7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63556050
电子邮件:szk@zzuli.edu.cn
人事处
201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