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发布时间:2013-05-15浏览次数:756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外国专家局文件《关于支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的通知》(豫外专【201312号)和《关于报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报材料的通知》(豫外专培【20133号)的通知精神,为促进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先进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我校拟选派若干中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国(境)外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外语能力满足下述条件之一:BFT考试高级水平或具有同等外语水平;曾在国外连续独立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

(四)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优秀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级、省辖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优先选拔。

二、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本通知规定的选派范围和条件的人员,经本单位同意后,联系国(境)外培训研修单位,收到邀请函后填写《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请表》(附件1),提交学校。培训研修单位应为国际知名且专业对口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或专业机构。

(二)学校推荐。学校按照通知精神,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经专家评审后,将《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请表》和国(境)外培训研修单位的邀请函(须注明培训费用)、日程,本人经历、科研水平(论文发表、研究成果、奖励、外语水平)等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报送省外国专家局。

(三)确定人选。省外国专家局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委会进行评审,提出拟资助人选的意见,在河南省外国专家局网站上公示。人选确定后,由培训人员、所在单位和省外国专家局签订《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资助协议》(附件2),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三、培训时间和经费资助标准

原则上培训时间为3—5个月的,每人可获5万元资助;培训时间为6个月以及以上的,每人可获10万元资助。

四、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结合本部门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好本部门的申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请表(附件1)及预培训计划表(附件3)。部门审核推荐后,于521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2013515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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