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在科学校区工作的教职工临时补助发放办法,下半年科学校区工作人员临时补助已经核拨到各院(直属系、部)代管账户,请各院(直属系、部)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补助发放办法,切实做好临时补助发放工作。在科学校区工作职能延伸各单位的临时补助,请直接到财务处领取。
人事处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