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201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发布时间:2012-12-24浏览次数:2491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2]6号)、《郑州轻工业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郑州轻工业学院院(直属系、部)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办法(试行)》、《郑州轻工业学院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和《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现将2012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为保证教职工2012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人事处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具体组织工作,党委组织部负责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岗位聘用合同为依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时段

      教职工年度考核按自然年进行,即从20121120121231

      四、考核办法、程序

      教职工年度考核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要求进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要求进行。

具体程序为: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根据本年度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写出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填写相应岗位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2、公开述职。被考核人在所在基层单位述职,基层单位针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鉴定,并写出切合实际的评语。

      3、综合评价。各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基层单位评定的意见,对被考核人进行全面评价,确定考核等级,填入考核登记表。

      4、各单位将考核等级通知被考核人,并将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5、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研究审批。

  五、其他

1、本年度考核结论为A级的院(直属系、部)优秀指标在学校平均比例的基础上上浮3%;年度考核结论为B级的院(直属系、部)优秀指标为学校平均比例;年度考核结论为C级的院(直属系、部)优秀指标为7%

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要分类考核,优秀等次的数额按人员类别及职务层次分配使用,原则上不得相互挤占。

3、人事代理制人员、已在岗的正在办理调动、录用手续的人员在现单位参加考核。

42012101以后来校工作及整校内单位的人员在原单位按原职务参加考核。

5、上半年退休人员,不进行考核;下半年退休人员,须进行考核。

6、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7、请各单位于20121231前将考核结果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报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楼401室南)。

人:老师  

联系电话:63556503

    箱:rsk@zzuli.edu.cn

 

附件: 1、《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

3、《2012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新建文件夹 (2).rar

                                                                    

 

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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