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方案》,为做好我校教职工岗位聘用日常动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变动(含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在职或脱产学习并已返校工作,未签聘用合同或需变更聘用合同的人员;
3、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后新进校的人员。
二、有关说明
职务(职称)变化的人员,其新岗位聘用或聘用合同变更时间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之日下月起执行。
三、时间要求
各单位应加强岗位聘用工作的领导,组织以上人员做好岗位申报、变更和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聘用权限和聘用程序,提出聘用意见,于 6月30日前将岗位申请表及汇总表报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王斌;电话:63556503。
人事处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