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发布时间:2010-11-19浏览次数:164



一、测试时间
2010年11月23日至25日,个人具体测试时间请查看附件《测试安排》。
   二、测试地点
河南龙门大酒店(郑州市花园路与北环路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电视台北侧,总台电话:0371—66770062,66770063)。
    三、测试要求
参加测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网上公布的各学科组(根据本人所填报“申请任教学科”分组)测试时间段,到指定地点报到。
每天上午:参加测试的前10名人员务必于8:00前集合完毕,10名以后的参加测试人员于9:00前集合完毕。
每天下午:参加测试的前10名人员务必于2:00前集合完毕,10名以后的参加测试人员于3:00前集合完毕。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测试。参加测试人员在身份确认后,不得远离测试场所,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持本人身份证,进入测试场所参加测试。
四、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与本人申请任教学科相对应的现行教材1本;
    3、本人拟说课内容的教案(按照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所填写的申请任教学科种类,从现行教材中自选相应的内容)1份;
    4、能够体现本人科研水平的科研著作1份(本人撰写的有关论文〈发表与否均可,毕业论文也可〉,参编的有关教材、图书,参与的有关课题研究或科研项目等均可。科研著作体现形式应以书面形式,尽量使用原件或打印件)。
    5、不能提供第2、3、4项材料的,将直接影响本人测试成绩。测试完毕后,以上材料本人自行带回。
    五、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程序及内容
    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说课、答辩三个环节。
    1、自我介绍。主要是观察测试对象的仪容、仪表、仪态,了解测试对象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情况,考察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2、说课。测试对象结合本人所撰写教案,就本人对拟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等进行说明。主要是考察测试对象对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等。通过听取测试对象对拟采用教学方式、方法及试讲内容的处理技巧等情况介绍,考察测试对象的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方法。
    3、答辩。说课结束后,测试对象从答辩试题库中随机抽取3个题目,任选2题进行答辩。主要是考察测试对象专业知识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是否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4、自我介绍、说课、答辩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说课不超过8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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