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2]2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2]3号)有关规定,现就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在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申请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2、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或国家农业项目首席专家;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第一主持人;
4、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第一主持人;
5、国家“
6、国家“
7、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8、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
9、“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0、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1、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12、长江学者;
13、中原学者;
14、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河南科技功臣;
15、体育行业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其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或培训四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取得过奥运会冠亚军、集体项目获奥运会前三名的国家级教练员。
(二)聘用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满12年,且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具备下列一个条件者;聘用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满9年,且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具备下列二个条件者;聘用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满6年,且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具备下列三个条件者,可以申请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子专题第一主持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第一主持人;
2、国家“
3、国家“
4、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主任、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主任;
5、国家自然科学、软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主持人;
6、“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7、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8、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五),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
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10、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11、河南省优秀专家;
12、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13、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业内公认的拔尖人才。
所获奖项及称号应与所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三、申报材料
(一)院(直属系、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评审、推荐意见;
(二)《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一式三十份;原件由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再复印)
(二)业绩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人主要业绩材料一份(1500字以内、附电子版)。
四、截止时间
联系人:赵阳 63556050
郑州轻工业学院
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