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2010]141号)、《郑州轻工业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方案》(郑轻院党[2010]47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准确掌握我校各类人员岗位申报信息,做好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信息调查统计工作,现就各类岗位人员信息调查统计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须组织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信息调查表(一)》,连同本单位的《郑州轻工业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信息汇总表》于2010年10月3日前报送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电子版发至rsk@zzuli.edu.cn。
1、填报人员范围:校属各单位现有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2、岗位类型及等级
①管理岗位设8个等级。厅级正职对应国家规定的三级管理岗位(正院级)、厅级副职对应为国家规定的四级管理岗位(副院级)、处级正职对应国家规定的五级管理岗位、处级副职对应国家规定的六级管理岗位、科级正职对应国家规定的七级管理岗位、科级副职对应为国家规定的八级管理岗位、科员对应国家规定的九级管理岗位、办事员对应为国家规定的十级管理岗位;
②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③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岗位;
3、申报岗位类型指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
4、拟申报岗位等级是指申报岗位的内部等级,例如专业技术岗位副教授五级、管理岗位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三级等。
5、各院(直属系、部)限申报5个管理岗位。
6、“双肩挑”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填写两类岗位。机关、教辅单位处级干部“双肩挑”人员可按就高原则选择填写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学校按照相应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
7、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管理,另行制订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
8、现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任职时间为学校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时间。任职年限的具体算法为2010减去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份。未按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调入人员任职时间暂不填写,按低一级岗位填写拟申报岗位。
9、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少于3年,且连续3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者,可填写岗位内部的高一级岗位。如副教授任职年限满三年,可申报副教授六级岗位,满六年可申报副教授五级岗位。
10、主要从事实验、会计、审计、工程技术、图书档案管理等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按相应专业技术系列填写拟申报岗位及等级。
11、2009年学校聘用的校级特聘教授、专职科研岗位人员及校内低职高聘人员,按现专业技术职务填写拟申报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校内津贴、岗位考核仍按学校原相关规定执行。
12、
二、有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博士点建设学科、博士点建设支撑学科的院(直属系、部),须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各类岗位人员信息调查表(二)》(见附件),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博士点建设学科、博士点建设支撑学科人员情况须经校学科办审核确认,省级重点实验室人员情况须经设备处审核确认,并于2010年10月3日前报送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至rsk@zzuli.edu.cn。
三、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信息调查统计工作,确保调查信息的准确性。
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