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我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发布时间:2010-12-06浏览次数:147

 

校属各单位:
    
接教育厅通知,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推荐我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通知》(教科外〔201096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0年度推荐选拔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凡在河南省境内从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教学、研究、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选拔。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身体健康,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近五年的业绩符合下列3项以上条件:

(一)出版知识产权专著或编著过知识产权相关教材。

(二)承担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知识产权相关课题研究。

(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知识产权相关论文。

(四)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五)在推动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产业化或标准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六)在重大市场经营决策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中,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并达到预期目。

(七)办理或审理重大知识产权案件并取得突出成绩。

(八)在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方面开展创新性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九)主持或主要参与大型企业或县(市、区)以上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省辖市以上知识产权相关法规或规章的制定,并取得显著成绩。

(十)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其他显著成绩。
    
三、报送材料
    
被推荐人需提交《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推荐表》一式两份(同时将相应电子档发至师资科邮箱 szk@zzuli.edu.cn )。  

  
    
四、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11月底将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教育厅接收材料最后期限为20101210
    
联系电话:63556050,联系人:赵阳

 

人事处

2010126

 

附件:1.《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2.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推荐表

河南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推荐.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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