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郑轻院[2010]39号)规定,经个人申报,院(直属系、部)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确定李晓峰等15位教师为2010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其中李晓峰等10位教师为资助计划项目资助,姜利英等5位教师为指导计划项目资助(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重要意义,科学规划、加大投入、营造环境,培养一批青年学术骨干,建设一批敢于创新,勇攀高峰的教学科研团队,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考核管理。学校将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督促检查校级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