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6〕67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教辅系列职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26年度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请关注校职称办后续通知)。
一、推荐工作程序
(一)基层单位材料审核
1.各单位党委(总支)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考核并作出书面评价。
2.申报人员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2026年度教辅系列职称评审简表》,将职称申报材料原件提交至各单位,并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做出承诺。
3.各单位组织申报人员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填报个人信息,平台账号由校职称办统一分配。
4.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和系统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进行审核。
(二)职能处室材料审核
各单位职称联络员将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原件和《评审简表》统一报送相关职能处室进行业绩审核。
(三)资格审查
1.各单位将职能处室审核后的申报材料原件、《汇总表》和《评审简表》报送校职称办;
2.校职称办对申报人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公开展示;
3.校职称办组织职能处室进行资格和业绩审查,确认各系列有效申报人数。
(四)成立各系列职称推荐小组
学校成立各教辅系列职称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工程、会计、图书、档案、经济、中小学、出版等系列职称人员进行考核推荐。
(五)基层推荐
各教辅系列职称推荐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职称政策及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业绩进行考核推荐。各推荐小组根据校职称办核定的有效申报人数确定本系列最终推荐人数,其中正高级职称在有效申报人数范围内推荐;副高级职称按照有效申报人数的三分之一推荐(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有效申报人数少于3人的,推荐1人;中级职称在有效申报人数范围内推荐。
各推荐小组推荐结束后,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并将推荐结果、申报材料原件和组长签字后的《评审简表》报送校职称办。
(六)学校推荐、评委会评审
学校成立教辅系列职称推荐委员会,对申报教辅系列职称人员进行推荐,推荐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河南省相应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有关问题说明
(一)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标准
农业系列中高级职称、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工程系列测绘地理信息专业及交通运输专业中高级职称按照2025年度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不再并行。
其他系列(专业)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标准,具体申报评审标准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才评价开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专栏查询下载。具体各系列(专业)评委会及专业设置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才评价开发(职称)-职称申报助手专栏查询下载。
(二)关于职称转评问题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系列设置,职称分为27个系列(具体可通过人社厅官网查看河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凡跨系列申报须先进行同级转评,除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技工院校教师可以相互直接申报外,其他均不能跨系列直接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岗位一致的同级职称。同一年度只能评审一次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予以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初级职称申报晋升中级职称,除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的系列外,其他系列同系列不同专业之间均不再转评,可按长期从事专业进行申报,提交的申报材料应与申报专业一致。从中级到副高、从副高到正高仍按有关规定进行转评。中小学教师职称转评按照豫人社办〔2025〕65号文件执行。
(三)关于评委会调整问题
2026年组织对全省组建满三年、高校等自主评审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了抽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13个职称评审委员会暂停职称评审资格,待整改到位后重新申请职称评审权限;恢复了12个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权限。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新设立17个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名单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看《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6年新设立及调整变更恢复撤销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豫人社办〔2026〕54号),以免报错评审委员会。
(四)关于聘任年限计算时间问题
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的聘任年限,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部门(用人单位)下发职称任职文件后,用人单位办理岗位聘任(用)手续起开始计算,截止到职称申报当年12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职称评审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稳定发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有关职称评审文件,全面了解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坚持回避制度,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当年申报职称者,不得担任各类推荐评审组织成员。
(二)严肃工作纪律
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坚决杜绝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各单位要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严格履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程序,认真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三)做好审核推荐
各职称推荐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职称政策,严把参评资格,认真审核业绩条件。实行个人和所在单位“双承诺”制,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坚持把师德表现情况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以及重点考察内容和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制”。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校职称办按照上级有关职称评审政策执行(见附件1)。
职称办联系电话:86608211
职称办联系人:姜倩 李亚平
职称办地址:科学校区办公楼528
接收电子版材料邮箱:szk@zzul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