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5-09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青年教师的培养步伐,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郑轻大政202265号)的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指标

我校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每个学院限报2人。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态度严谨,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自主创新能力强;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入校工作两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课程教学任务,有良好的教学效果。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培养潜质,积极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研究或应用技术创新和转移研究,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社会服务能力方面成效突出。近 5 年教科研成果符合第 1 项,或第 2-6 项中的两项:

1.主持国家级教研或科研项目 1 项。

2.省部级科技奖、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3.主持厅级以上教研或科研项目 1 项。

4.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3 篇(其中至少有 1 篇被 SCI、EI、CSSCI、SSCI、A&HCI 等检索收录)或出版学术著作 1 部(本人撰写 6 万字以上)。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1 项(限第 1 发明人)。

6.理工类主持横向课题到账经费或成果转化到账经费累计30 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主持横向课题到账经费或成果转化到账经费累计 10 万元以上。

同等条件下主持有国家级项目者或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推荐。对综合素质好、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人才以及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技艺类学科取得其他突出业绩者可破格推荐。

三、资助方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项目为载体每年选拔、评审一次,支持周期为 3 年。

2.学校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提供专项经费资助,金额为每人 2 万元。

3.培养对象参照《郑州轻工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中对科研基金项目的有关规定使用资助经费。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和其他支出等,资助费不得用于发放劳务酬金。

4.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培养和管理以学科所在学院(中心)为主。学院成立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工作小组,为培养对象配备相应领域专家作为学术导师。

5.学校将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列为“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后备力量。凡申报“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须为郑州轻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4520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科学校区办公楼522房间):

1.申请人所在党委(总支)对考核人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评价意见1份(党委(总支)负责人签字、盖章);

2. 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原件1份(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3. 汇总表1份(见附件3)(请按推荐顺序进行排序),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szk@zzuli.edu.cn );

4. 申请人支撑材料: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申报材料中所填成果均为近五年来(20191月1日至今)的业绩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即可)。

联系人:姜倩    联系电话:86608211。

                          

 

 

                            人事处

                            202459

附件1:郑州轻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pdf

附件2: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请表.doc

附件3:汇总表.doc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