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材料移交、接收流程

发布部门: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11-20浏览次数:74

一、移交档案材料时应保证所移交的材料完整、无误。

二、移交档案材料的单位须将档案材料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分类,处级干部的材料单列。

三、交接双方当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四、填写《移交零散材料登记表》,注明人员姓名、材料名称、工号、所属二级单位名称、份数、移交人、移交日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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