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申报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 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 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 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 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三、推荐名额
河南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指标为4个,根据我校实际,每个学院限报1人。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6月9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522房间),电子版发送szk@zzuli.edu.cn: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员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情况以及单位推荐情况(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人员业绩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3.此次推荐工作通过“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选管理系统”(https://rcpx.open.ha.cn/)申报,不再提交纸质支撑材料。请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提前与我们联系,为人选分配系统账号。
联系人:张焕君 联系电话:86608211。
附件: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