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高我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https://www.hnzjgl.gov.cn/info/1376)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安排
(一)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主要围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方面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等知识。
本年度公需科目网络培训使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开征集遴选的课件资源,课件放置在我省现有4个招标确定的公需科目学习平台和8个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开设的专业科目学习平台上(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各学习平台进行免费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培训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学时认定标准参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121号)(附件1)。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的继续教育服务窗口完成学时申报,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
二、继续教育证书打印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的通知》文件精神(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时申报,按规定程序经审核合格后,自动生成加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用章”的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服务平台”自行打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统一使用A4纸打印。
三、其它事项
因个人学习相关材料需通过主管部门复审和省人社厅备案,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应在12月15日前完成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工作。请各相关单位督促提醒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完成学习,未能按时完成规定培训学时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更多信息可登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jgl.gov.cn/)查阅、下载。
联系人:戎璐 电话:86608205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9月22日
附件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pdf
附件2:公需科目学习平台和省级继续教育基地.docx
附件3: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