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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2-03-08  浏览次数: 40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18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239号)和《郑州轻工业学院校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和上年度考核延期的培养人选。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

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采取学校聘请专家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和《郑州轻工业学院省级骨干教师考核实施办法》(见附件)文件要求,考核对象以PPT汇报方式汇报培养期内工作业绩情况,评审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并给出评审意见。

2.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资助对象在三年培养期内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情况。

3.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考核合格者,省教育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暂缓验收者,延长一年培养期,下一年度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和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终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格,追回拨付经费。

(三)考核要求

1.严格标准。参加考核人员严格按照《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和《郑州轻工业学院省级骨干教师考核实施办法》准备考核材料,请重点关注培养期发表论文、著作等成果非第一作者,或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度不高、未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等问题。

2.做好总结。为充分发挥省青年骨干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支撑引领作用,各学院要认真总结培养的骨干教师所取得的成绩。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请各学院将2013年度-2018年度的省骨干教师培养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与培养项目有关的成果,骨干教师所取得的人才荣誉表彰、省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及奖励、论文论著、科研经费、科研转化教学方面成果等。

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72018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人选(已入选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者不再参加考核)。

(二)考核依据

依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校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资助对象在三年培养期内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情况。

(四)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对提前和超额完成任期目标,成绩突出者,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按时完成任期目标任务者,考核结果确定为合格;未完成目标任务者,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三、提交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于318日下午5前将下列材料送人事处师资科(科学校区办公楼522房间):

(一)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考核

1.参加考核人员所在党委(总支)对考核人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评价意见1份(党委(总支)负责人签字、盖章);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1份;

3.2013-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成果汇总表电子版

4.《河南省高等学校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业绩汇总表》电子版

5.参加省青骨考核人员须准备ppt汇报材料(每人汇报时间为5分钟之内),简要汇报三年培养期内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考核

1.参加考核人员所在党委(总支)对考核人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评价意见1份(党委(总支)负责人签字、盖章);

2.《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考核鉴定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3.20172018年度校级骨干教师考核业绩汇总表》电子版

联系人:张焕君    联系电话:86608211

 箱:szk@zzuli.edu.cn

   考核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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