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项工作由人事处(教师发展科)负责;
2、个人向所在单位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时间随人事处发布的各出国研修项目通知);
3、经审核资格和上会审批后,确定名单;
4、完成网上项目申报手续,关注时间节点;
5、到教师发展科备案并签订出国协议书;
6、缴纳保证金2万元,办理停工资和担保人手续;办理请假手续;
7、教师按时归国返校后,及时到教师发展科登记备案,完成考核(下载教师出国(境)进修考核表,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8、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教师发展科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金条原件、出国(境)进修考核表、回国留学人员证明复印件、业绩证明复印件等;并办理销假手续。
教师出国(境)进修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