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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0-09-19  浏览次数: 184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根据河南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关系到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各单位要在职称评审之前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有关职称评审文件,使专业技术人员全面了解有关职称评审政策。

二、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做好推荐工作

各系列申报人员应归口进行推荐和管理,负责推荐的单位要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安排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职称申报及推荐工作。

三、推荐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各系列申报人员按学科、专业归口到各院(直属系)及所在单位报名。(其中非教师系列申报人员统一到个人所在单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

各院(直属系)及相关单位填报《郑州轻工业学院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表》,到学校职称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个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原件(申报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人员需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以及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规范录入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提交送审论文2篇(一式两份)。

“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使用方法:

1、从“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免费下载安装。

2、打开操作界面后点击右上角“录入高中级评审简表”,申报初级职务或直接认定副教授职务人员点击“录入其他评价信息”。

3、根据个人实际选择“申报系列(专业)”、“申报级别”;选择“申报人所属地市(或省直)”,我校申报人员统一选择下拉菜单最后一项“省直”;根据个人实际选择“拟报评委会”,我校申报电气工程等9个学科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务的人员选择“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4、录入评审简表各项信息。其中“主管单位名称”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代码为19018;“工作单位”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代码为19018031

(二)小组推荐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各基层单位公开进行个人述职、材料展示。教师系列院(直属系)推荐小组和非教师系列推荐小组接收申报人员材料,根据申报人员材料和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议、推荐,并将推荐结果报送学校职称办。

高校教师(实验)系列的推荐工作,按照学科归口,由各教师系列院(直属系)推荐小组负责。非教师系列的推荐工作,由学校组织相关推荐小组负责(所在单位须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送人事处)。

(三)材料审核及报送

通过各系列职称推荐小组推荐的人员申报材料,由各系列职称推荐小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统一到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人事处进行审核,职能处(室)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四)学校组织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论文外审及答辩工作,召开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五)通过学校推荐的人员,公示无异议,经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送相应专业技师职务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

   (一)职称外语考试

1199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4年)、2000年及以后取得BC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3年),或者2005年及以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不受原有效期限制。

取得省级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考试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

转换系列(专业)评审的人员,由无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转评到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须参加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要求;其他转评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2、职称外语免试条件见《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符合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到职称办办理免试审批手续。

(二)破格申报问题

为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吸引、鼓励高层次人员来我省工作,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博士、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管优秀专家、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方面一等奖的主持人,经学校同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破格12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人员(卫生系列除外)可以越级申报。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实行任职年限破格。

学历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人员仍允许学历破格申报。

(三)年度考核问题

参评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四)任职年限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后,从实际聘任起开始计算任职年限。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任职年限。

(五)科学技术奖认定问题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有关规定,2000年及以后科学技术进步奖须由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评选、颁发,加盖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公章。凡没有正式奖励文件,以评委会名义发放的证书一律不予认可。

(六)继续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认定工作,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

(七)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奖励等)的截止时间为各单位上报学校的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本年度评审时无效。

(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再初聘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均须参加评审。

(九)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申报实验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对教师资格证书不再做要求)

(十)关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实行认证

2010年起,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报送评审材料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一同附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1、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为参评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所使用的、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

2、提供学历查验的机构为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共党校。

3、学历查询方式。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一是到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在各省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二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中共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十一)关于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

从今年起,申报人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报送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的检索页一同附上。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文件精神执行。

                           

                        郑州轻工业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5

 

2010年职称评审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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