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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项工作由师资科负责;
2、系部确定外聘(返聘)教师人选;
3、填写《外聘(返聘)教师登记表》;
4、经教务处审核、处长签字、盖章;
5、上报人事处备案(附外聘、返聘教师职称、学历等有关证明材料)。